品牌牵手品牌,通过商标、logo、知名IP…… 相互叠加来产生超强的市场关注度和吸引力,可以让合作双方实现1+1>2的市场效果。尤其是现在毫无关联的跨界联名,风马牛不相及的品牌也能“联姻”。官方炒营销,网友图好玩。机遇总是伴随风险,市场也一样,在热锅热油不亦乐乎的时候别忽略了商标问题。
在跨界联名之前,做好商标跨类布局、在先商标查询和使用风险评估很有必要。
联名品牌方需确认自己的商标是否在合作联名的商品类别上,以及他人在相关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是否已布局有近似的在先商标,否则不知不觉就侵了别人的商标权,最后只能下架商品,名声受累,还吃起了官司。
如果联名双方在对方商品类别上都有自己的商标,就需要考虑双方公司商标的互相许可使用。例如匡威在可乐的商品类别上有匡威商标,可口可乐也有帆布鞋商品类别上的商标,此时双方在联名之前要考虑双方公司商标互相许可使用。
联名商标的使用,一定要在先确认商标授权方是否有权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
例如森马服饰从少林寺所属单位的合作公司获得授权,推出了少林功夫系列产品,被中国嵩山少林寺声明“已侵犯少林寺知识产权”。森马在合作之前未确认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少林寺下属单位的合作公司之间关于“少林功夫”如何使用的约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联名双方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商标在联名使用过程中的细节,如商标使用方式、使用色彩等限定条件,避免一时兴起造成对商标的不规范使用,得不偿失。
跨界也要选择合适自己的品牌,头脑发热地乱撞一气很有可能会直接消耗掉品牌已有的口碑,动摇消费者的信心,甚至降低联名双方商标的显著性。比如“喜茶 × 杜蕾斯”的跨界联名,虽然获得了一波热度,但也失去了部分消费者的心,被指低俗油腻,双双翻车。
但好的跨界联名会帮消费者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输出新的品牌概念,提高关注带动市场。比如人民日报 × 百事可乐=热爱守护者主题限量罐。记录了国内大大小小的抗疫故事,致敬了一线医护人员,既是产品也是故事。一个是快消品牌,一个是官方媒体,看起来不相关,但是却能搞出不一样的动静。
在这个创意横飞的时代,在品牌联名营销之前,要里里外外做好调查、评估的准备,以免露出法律破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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