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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商标注册当从源头堵住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08-12 08:47:06  浏览量:
 

近年来,恶意抢注商标进而恶意滥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在我国愈演愈烈,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生态建设与市场运行中的常见病。去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武汉期间,就曾有人蹭热点抢注“钟南山”“李文亮”等人名商标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商标。由于这些名称都具有正面的特定涵义,因此这种抢注行为受到了公众的一致谴责,最后不但未能获准注册商标,相关申请人及其申请代理机构还被商标管理机构科以行政处罚。如今一些人又蹭热点使用都美竹等人的姓名、化名抢注商标,这种行为不仅明显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依理都涉嫌恶意抢注商标

遏制恶意抢注和滥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最为关键的是要从源头抓起,即依法驳回恶意的注册商标申请,不让恶意抢注商标的人得逞。近年来,我国已经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我国商标主管机构于2019年出台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最近三年已驳回3万多件不正当的恶意注册商标申请。当然,鉴于近年来我国恶意抢注商标及滥用案件层出不穷,所以相关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

恶意抢注商标最常见的类型有蹭热点型、抢资源型、傍名牌型。所谓蹭热点型,是指借助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环境,通过蹭热点申请注册商标来蹭流量,进而谋求商业利益;抢资源型就是通过掠夺性地抢注申请相关领域中相应文字及图文标识为注册商标,恶意囤积,意图垄断相关商标标识资源以谋求暴利。比如,据媒体报道,2017年,一位侯姓人士在一年时间里,以其个人名义就申请注册了5767件商标,同时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也先后已申请注册商标5876件,俨然是一家注册商标的“专卖店”。所谓傍名牌型,就是模仿国内外著名品牌的商业标识,或挖空心思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领域抢注相同、相近商标,或千方百计抢注还没有在我国注册商标的国外知名品牌进行不正当竞争。这些行为都有违商标制度的初衷。

无论是蹭热点,还是抢资源,抑或傍名牌,恶意抢注商标者一般都不是为了自己直接使用,多是希望抢注的商标申请获准后,或通过转让许可以牟取厚利、或通过维权诉讼索取高额赔偿,属于谋划“先申请注册商标到手,再通过转让、许可或诉讼手段藉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暴利”的套路。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还会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的还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不以使用为目的、企图恶炒的注册商标恶意申请,就应依法将其拒之门外,即在注册商标审批环节直接依法驳回其申请。我国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与之配套的、目前正在制定进程中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也拟设专门章节,就“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适用要件、考虑因素等一一予以明确规范,这将使得驳回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进一步有规可循。

注册商标是拿来善用的,并不是拿来恶炒的。防患于未然,须从源头堵。期待此审查标准通过后,能从源头堵住恶意注册商标申请,全面遏制注册商标恶意申请与滥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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